05-17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成功承办困境企业破产重整高峰论坛
5月16日,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事务所参与举办的“新经济形势下破产重整管理人的生态建设——困境企业破产重整高峰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主办,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事务所、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不良资产信息应用专业委员会、为睿资产学院共同承办,律新社提供媒体支持。司法界、学术界、实务操作领域专家等近200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在新经济形势下,中国重整市场如何有序发展,如何以“理论+实务”的双重保险帮助困境企业走出破产危机,重获新生,展望未来,以更好的姿态发挥出企业价值。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娟,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韩长印等出席了论坛。论坛由律新社CEO王凤梅主持。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代表主办方发表致辞,他指出,企业的生生死死是常态,如何帮助破产企业接入重整服务而非直接地清算是此次论坛的价值所在。上海市法学会愿意与各方一道以专业的服务,率先在上海能够形成一个破产重整的专业服务生态链,更好地服务全国的营商环境建设。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管理合伙人、主任李强作为承办方代表致辞,他表示,近年来企业破产的案件逐年增多,破产重整制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作为本次活动的承办方之一,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在破产重整业务领域拥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并经办了一系列破产重整案件,愿借本次论坛与大家分享相关经验。
在主题演讲环节,来自学术机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五位专家直击破产重整的核心问题,围绕国家和政府的政策导向、监管部门对风险攻坚战的规范性意见、法院在重整实际审判中的案例情况、企业在风险处置与价值提升上的处置实务、重整业态中的管理人角色和思考、重整业务实际进行中的风险和评估要务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读和指导。
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会长、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教授韩长印就“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中的重整投资者权利保护问题为主题发表了演讲。4月28日最高法院出台了破产法的司法解释三,共有16条。在演讲中,韩长印教授对其中关于破产企业提供贷款的债权人地位以及投资者权利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针对投资人权利保护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上海破产法庭、上海浦东法院法官李丽丽从专业角度出发分享了破产审判中管理人专业能力提升与风险管理相关问题。她以其在法院处理破产重整案件的实际经验向大家分享了管理人及其风险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她表示,当下管理人其实基本上符合并且超出了法院对于管理人专业上的期待,但是更希望看到,管理人在一些专业化的领域能够给法院方面更多的惊喜。同时她对于管理人的薪资设计等问题也提出了建议。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陈枫律师介绍了重整的意义,并结合具体案例梳理了重整的常规模式和特殊模式。根据管理人的特点,陈枫律师针对管理人制度建设提出了个人建议和体会。他认为,应完善管理人名册管理制度,尽可能明确管理人选聘过程中的重大、复杂等标准,鼓励跨区域执业、联合管理人,完善管理人培训考核机制并建立健全统一的执业规则,完善管理人薪酬制度、保障制度,管理人行权应减少法院干预并同时完善监管措施、处罚措施,逐步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统一行业组织,有效利用管理人平台,提高管理人的综合执业能力。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张宇从会计师角色分析了企业的破产重整,并针对重整企业价值的分析、保护和提升等方面发表了看法。他认为,破产重整实际是一种特殊的商业交易,企业破产重整不仅仅是法律程序的履行,也并非单纯的寻找投资人,更在于债务人自身创造价值能力的挖掘和提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高文忠演讲的主题是“破产重整生态下的资产评估服务新视野”。演讲中,他从评估机构角度出发分析了破产重整环境下资产评估服务的作用与特殊性,并通过实际的案例说明了破产重整中资产评估可能遇到的障碍。他强调在当前环境下资产评估服务需要全新的视野,助力企业破产重组进程。
圆桌论坛环节,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杨忠孝、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刘鑫、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樊云一、上海为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波、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朱浩等,围绕“破产管理的风险与机遇”进行了思想的交锋。他们一致认为,新经济形势下企业的破产管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各方应不断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共同帮助困境企业走出破产危机、重获新生,促进中国破产重整市场的有序发展。
刘鑫律师认为,刑事风险问题看似与破产重整的关系较弱,但两者关系实则十分紧密。现实中,在破产重整领域出现了大量的相关各类刑事犯罪问题。所以,对于破产企业而言,应当对破产重整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予以重视。而对律师来说,此类刑事业务具有与传统刑事业务不同的特点,这既是对律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刑事律师大有可为的市场空间,应与民事法律服务团队以及其他领域的专业团队协同合作,共同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全面服务。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季诺致闭幕词,他表示,新经济形势下困境企业破产重整值得高度重视,未来将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服务方向,从事相关业务的律师在保持信心的同时要通过大量的案例学习来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未来,上海律协一方面会加强相关律师培训,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互相协调合作,希望与各方一道共同努力,以专业能力服务困境企业、优化上海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为中国最大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及相关金融机构破产、重整、清算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上海、杭州、深圳、成都、南宁、武汉、济南、福州、南京、苏州、天津、合肥、重庆等诸多执业机构均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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