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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中国信科收购上市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8年12月13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中国信科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烽火通信(股票代码:600498)、光迅科技(股票代码:002281)、*ST大唐(股票代码:600198)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信科是国务院为推动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实施联合重组,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于2018年8月在湖北武汉光谷注册成立,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中国信科致力于打造信息通信领域的“大国重器”,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集中力量围绕5G为代表的移动通信领域、光通信领域、集成电路和高端光电子器件领域、网络空间安全和特种通信等领域,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信息通信高科技企业。
本项目涉及六家上市公司的收购及权益变动,包括中国信科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即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武汉邮科院与电信科研院的全部股权整体无偿划转至中国信科,导致中国信科间接持有烽火通信、光迅科技、*ST大唐30%以上的股份构成上市公司间接收购,以及中国信科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间接持有长江通信(股票代码:600345)、理工光科(股票代码:300557)、高鸿股份(股票代码:000851)5%-30%的股份而引起上市公司权益变动,中国信科作为收购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履行要约收购及信息披露义务。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武汉办公室受聘担任中国信科本次收购及上市公司权益变动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包括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信息披露等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包括律师夏少林、刘苑玲、宋丽君、胡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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