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征宇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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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征宇  律师

  • 教育:法学硕士
  • 电话:(+86)(10) 6589 0777
  • 传真:(+86)(10) 6517 6800 / 6517 6801
  • 邮箱:yangzhengyu@grandall.com.cn
  • 地点:北京
业务领域

  • 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及企业重整

专业经验

  • 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告申庭、民二庭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0年,专业从事民商事案件二审、再审审判工作和全国重大破产重整案件审判指导工作。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常年办案成绩名列第一。共计审理包括合同、债务、担保、侵权、公司、破产等各类案件逾600余件,涉及金额近2000亿元人民币,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被改判。
  • 先后参与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关于受理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的规定》、《关于如何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等若干司法解释。
  • 常年就商事审判热点问题在国家法官学院及各地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立案、商事审判、执行等业务庭法官授课,在全国民商事审判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 作为课题组专家,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国有资产保护法》、《商事惯例规则在商事裁判中的应用》课题研究工作。
  • 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年会,参与《联合国跨境破产示范法》制定工作。发表《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受理条件分析》、《外债企业受理条件的变化》、《解读关于关于受理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企业破产申请问题》、《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件判解点评》、《当事人举证合同内容不一致时民事证据规则的运用等专业文章。
  • 审理的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与新疆华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内的逾十份裁判文书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予以选登,作为指导全国民商事审判的案例。
  • 曾经承办过格林柯尔系企业、金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银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一大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重组、重整案件,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处理危机企业所涉及的民法、商法、公司法、破产法等专业法律知识,拥有出色的沟通谈判能力。
  • 先后五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嘉奖、曾经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中央国家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典型人物、个人二等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工作经历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商事审判庭) 正处级审判长(2015年7月前)

教育背景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荣誉称号

  •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工作语言

  •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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