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一带一路法律峰会 | 孙剑英:“一带一路”背景下加强内地澳门律师业合作的意义和路径
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总经理孙剑英在峰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各位嘉宾,大家好!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大战略构想,强调要打造相关各国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是一个伟大的构想,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个宏伟的计划,对于不同的行业、立足不同的角度都将是一个复杂、丰富的系统工程。今天我们的主题是法律服务,我仅就我所代表的澳门和与澳门相关的法律服务,介绍一些情况。
一、中国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问题
我国法律界仍然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涉外法律事务,而且中国涉外律师缺口较大。
据2015年8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披露:目前,全国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到3000 名,能办理“双反双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业务的律师不到50人,而能够在WTO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只有数名。在广东,以深圳为例,成长了华为、腾讯、招商、平安等世界五百强和中国百强企业,很多企业涉外法律业务量非常大。
而中国对外投资过程中的法律服务业务,较多被欧美等外国律所垄断,内地律所更多是做低端业务。原因在于深圳的涉外律师目前只有不到三百人,涉外律师缺口达千人以上。在上海,尽管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本土律师达4000人,其中被正式纳入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库的已超过100人,但涉外律师人才仍然缺口较大,北京亦如此。培养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是当务之急,但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能运用好现有的资源,加强内地澳门律师的合作,定期互动交流、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建立定期专业交流机制、建立互派学习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便能弥补这一缺口,为解决涉外法律事务输送更多服务人才。
二、澳门和澳门律师的优势
1. 澳门独有的经济与政策优势
近年来,葡语系国家间合作频繁,而澳门在其中扮演了很重要的平台角色,一系列论坛、合作十分活跃。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葡语系国家将成为重要的一部分。
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澳门拥有国际自由港、独立保税区、简单低税制、便利金融服务等优势。澳门正积极务实推进中葡平台建设以及会展业发展,积极加强对外交往,并对接“一带一路”建设。
2016年10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就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而参与“一带一路”已然成为了葡语国家的共同愿望。国家“十三五”规划也再次强调支持“澳门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更首次提出支持澳门参与国家双向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澳门通过多种方式“走出去”。
2. 澳门律师的现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澳门律师公会注册的律师人数有359人,其中224人通晓葡萄牙语,135人通晓中文,当中有48人通晓双语。在澳门律师公会注册的实习律师人数则为109人,其中25人通晓葡萄牙语,84人通晓中文,当中有18人通晓双语。
澳门律师的人数很少,但很重要,很多律师同时持有葡萄牙、巴西等国的律师执照,可以在葡语系国家广泛而直接地执业。需要说明的是,澳门基本上是葡国人占2/3,华人占1/3,而其中通晓双语的48名律师都是在葡萄牙接受法律高等教育的华人,很多人也在北大等高等学府接受了中文高等教育,不仅通晓中葡法律、也通晓中葡文化,这是澳门回归后的丰硕成果之一。
三、加强内地与澳门律师业合作的意义
1. 促进法律融合,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澳门社会各界,包括作为享有一定公权利、掌握律师准入门槛的专业团体,如能够与时俱进,在观念和行为方面寻求突破,秉持开放态度,制定公正透明客观的规则,积极与其他地方律师行业交流,就能极大的促进两地法律融合,打破体系制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2. 增强国际竞争力。对于澳门律师业而言,加强与内地律师业的合作,可以进一步扩展其发展空间,开发内地较大的法律服务市场,从而增强其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对于内地律师业而言,可以争取更多发展资金,可以学习港澳先进的法律所管理经验和与国际接轨的观念理念,尽快做强做大,迎接激烈的国际竞争。
四、内地律师与澳门律师合作的路径
1. 用好政策、具体实施
自澳门与内地签署CEPA时,两地经济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两地经济合作越来越紧密的环境下,中央与广东省就颁布、签署了一系列文件与协议,目的就在于促进CEPA的落实和在广东省的先试先行,促进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改进运行机制,增强国际影响力。
广东省作为毗邻香港、澳门的省份,也相继出台各项政策促进粤港澳地区法律服务的合作和发展。其中《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中第5条(营商环境)第7条(法律事务合作)中做出如下规定:(1) 建立法律法规文本交流制度,提供投资贸易操作程序和规则指引。建立沟通机制,就涉及双方合作项目的立法建议相互通报及咨询。(2) 建立法律事务协调机制,成立法律问题协商与合作专家小组,出来双方合作的法律事务问题,按需要就加强双方各领域合作提出立法建议。(3) 支持两地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律师咨询业务,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领域的交流合作。不难看出,对于促进内地与澳门律师业合作的相关政策已逐渐增多,但关键是要运用到位。
2. 联营试点、创新交流
积极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入交流,粤港澳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抓住“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战略给法律服务业带来的大好机遇,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联营试点、创新交流形式,根据会员需求,有针对性开展交流活动,并注重共同推介三地的跨境法律服务。
多促交流、与澳门毗邻的地区是珠海的横琴岛,这里设立了国家级的“横琴自贸区”,2015年与自贸区同时成长的还有两家联营律师事务所,联营所是司法部探索性在广东三个自贸区设立的十家由内地、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联合投资开办的律所。目前,在横琴设立的是“人和启邦(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和“中银-力图-方氏(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相对应的都是澳门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我刚才所称的“通晓双语的48名律师”不少就同时属于这两家联营所。
目前,这两家联营所都在积极而热情忘我地工作,必将成为中国资本进入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的桥头堡。内地律师与这两家联营所积极合作,意味着直接与澳门律师合作,也就意味着与葡语系国家建立了直接的律师合作关系,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脚踏实地、成就卓越的开拓者。通过联营合作,为提高国际竞争力增加能力与经验,为开辟国际市场做好淮备。加强与港澳律师事务所的学术和实践交流,并建立良好的、多层面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对律师的素质考核与监督,促进人才的互相培养和输送,从而实现共赢。
3. 实质合作、培养人才
积极开展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实质性合作。三地法律服务行业要用足、用好法律服务开放政策,通过合伙联营、互聘顾问、组建自贸区专家顾问团、创新仲裁合作方式、邀请港澳律师、专业领域人士成为我省仲裁员等方式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的实质性合作。
积极开展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希望三地行业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着力培养一支熟悉国内国际相关业务规则,具有全球视野、跨不同法域的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共同打造一批实力强、业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谢谢大家!
(本文系根据峰会记录整理,未经演讲者本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