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法律峰会 | 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 共享包容开放律师合作成果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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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8-16

一带一路法律峰会 | 共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 共享包容开放律师合作成果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联合成都律师协会、中国社科院蓝迪国际智库共同主办的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合作(成都)峰会7月29日在成都成功举办。本次峰会是近年来国际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的有关“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论坛之一。

      峰会上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香港易周律师行、新加坡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Maddocks律师事务所、瑞典Magnusson律师事务所以及成都律师协会共同倡议成立了“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协作体。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易周律师行(中国香港)、Maddocks(澳大利亚)、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新加坡)、Magnusson(瑞典)、The Legal Circle(孟加拉)、V & A Law(菲律宾)、Hashidate Law Office(日本)、Azmi & Associates(马来西亚)、ZAG-S&W Law Office(以色列)、GRATA Law Firm(哈萨克斯坦)、?l?zak and Partners (波兰)、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越南)、林李黎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DR & AJU(韩国)、Jeff Leong, Poon & Wong(马来西亚)、VDB Loi(柬埔寨)、Rojs, Peljhan, Prelesnik & Partners(斯洛文尼亚)、林余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Siam City Law Offices Limited(泰国)、Ha Hai & Partners (越南)、Hanafiah Ponggawa & Partners (印尼)、力图律师事务所(中国澳门)、JLPW Legal Services Co., Ltd.(缅甸)、Knowles Husain Lindsay Inc.(南非)、Ballon Stoll Bader & Nadler, P.C.(美国)以及泰和泰、明炬、德恒成都、中伦成都、竞天公诚成都、中豪四川、盈科成都、恒和信,共34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合作章程。该协作体将充分发挥平台功能,进行信息收集、资源整合,凝聚合作共识、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建共享,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国际化法律服务需求,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支持保障。

      在这个合作平台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们将建立起一个更紧密的全天候的联系,包括:积极开展有关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为促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提供政策与法律支持;建立业务资源提供、分享和对接机制,增进成员间的跨境法律服务业务的协作,使成员间就相关法律问题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支持,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国际化需要;致力提升成员的法律人才建设水平,使成员具备更专业和多元化的国际法律服务能力等。

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政策与法律环境

      在峰会“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政策与法律环境”环节,Charles Russell Speechlys LLP(巴林)合伙人Paula Boast、Egorov Puginsky Afanasiev&Partners(俄罗斯)的Vyacheslav Yugai、?l?zak and Partners(波兰)合伙人Maria ?l?zak、Chiomenti(意大利)合伙人Sara Marchetta分别就“西亚国家经济发展与‘一带一路’”、“俄罗斯最新外商投资政策与法律”、“波兰投资环境与‘一带一路’建设”、“意大利如何对接‘一带一路’”展开深入讨论。

      据Chiomenti(意大利)合伙人Sara Marchetta介绍,截至2016年,在意大利的个人投资者交易增长很强劲,达到70%,其中大部分来自广东、山东以及四川;同时,私募基金活动越来越多。她表示, “一带一路”战略对于欧洲是非常重要的互联互通的战略,意大利企业对直接参与“一带一路”相关项目非常有兴趣,意大利政府也期待与中国在港口、基础设施、工程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

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发展与律师服务

      在“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发展与律师服务”环节,Lee & Li Attorneys-at-law(中国香港)合伙人冯博生,易周律师行(中国香港)主管合伙人周怡菁,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林余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创始合伙人林新强畅谈台湾和香港的律师业发展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设想。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合伙人陈瑱、DS律师事务所(越南)合伙人DANG Ngoc Huong、Maddocks(澳大利亚)首席执行官兼合伙人Michelle Dixon、Hanafiah Ponggawa&Partners(印尼)合伙人Fabian B. Pascoal则与大家分享了东盟、越南、澳洲和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建设、投资环境及相关思考。

      对于“一带一路”倡议下香港所具备的优势,易周律师行(中国香港)主管合伙人周怡菁认为,香港是获得强大支持的国际金融中心,是理想的“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管理者,也是投资项目、投资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联系人。香港的资本募集及融资能力、在基础设施发展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独立的法律制度,使得香港可以为中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搭建沟通合作的桥梁。

      关于“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合作与交流”,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林余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创始合伙人林新强作了全面阐述,他指出,当前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工作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欠缺等。同时,他认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与很多普通法的国家有深厚的文化交往,中国法律人才可以通过协作快速建立国际交流平台。

      新加坡是东盟各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并与7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与40个国家签署了投资保障协议,还签署了20多个自由贸易协议。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合伙人陈瑱表示,东盟在国家贸易平台中是一个充满活力、地域辽阔和极具发展潜力的市场,在新加坡公司融资途径主要包括:贷款、战略合作、IPO上市以及发债。目前,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基本没有行业限制,外汇基本流通。此外,新加坡公司秘书制度可以为公司提供合规性的服务。

开放的“一带一路”建设:全球参与与律师对接

      在“开放的‘一带一路’建设:全球参与与律师对接”主题中,Gide LoyretteNouel(法国)合伙人郭敏、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马德里办公室合伙人磊洁、Gleiss Lutz(德国)Gerhard Wegen、Magnusson(瑞典)管理合伙人Carl-Fredrik Hedenstrom、Cuatrecasas(西班牙)合伙人Omar Puertas、国际商会(北亚地区)仲裁与ADR主任范铭超,分别以“中法投资与合作关系”、“西班牙投资环境与‘一带一路’建设”、“德国海外投资管控”、“欧洲国家如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如何在‘一带一路’沿线解决争议”、“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律师作用”发表演讲。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马德里办公室合伙人磊洁在演讲中介绍了西班牙的投资环境,目前西班牙是欧盟第五大经济体、第四大服务贸易出口国,是与拉丁美洲贸易往来的最好平台,也是连接北非、地中海国家和中东国家贸易的桥梁;西班牙已与17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条例,与20个国家签订互惠投资保护和促进合约。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马德里办公室有很多合作伙伴在拉丁美洲和欧洲,可以为中国企业在该区域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成都发展新契机与新优势

      在峰会的“成都发展新契机与新优势”主题环节,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副巡视员姜平介绍了成都高新区发展和投资环境,他表示,成都高新区下一步将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金融、现代服务和临空高技术产业五个方向聚焦发力。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新体系、多元化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成都市双流区副区长杨春禧介绍了成都市双流区投资环境,自贸区已经成立了西南首个“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以及独立的自贸实验区审判团队,今后将继续倡导和推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全力打造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

      来自“一带一路”相关的35个国家和地区的55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80多人,以及中外企业家代表和中国法律界人士,共计350余人参加了本次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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