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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5-9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PPN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福州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已于2019年4月29日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本次四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合计为40亿元,第一期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主承销商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皆成功发行。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电子信息行业国有独资资产经营公司和投资平台,是福建省电子信息行业的龙头企业。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一级企业45家,二级企业93家,其中包括参、控股星网锐捷、福日电子、合力泰、华映科技、阿石创光电等多家A股上市公司。2018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不含合力泰)247.82亿元,资产总额(含合力泰)800.15亿元。位列2018年(第32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第38位。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福州受聘担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PPN项目的设立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组成员包括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福州合伙人李彤、余文群,律师陈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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