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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5-6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国茂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32次会议于4月30日召开,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担任法律顾问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通过发审委审核。

      国茂减速机创建于1993年,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成立于2013年3月21日,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营业务为减速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国茂”品牌在减速机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国茂”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还先后获得“江苏名牌产品”、“五星级明星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具备较深厚的技术积累,拥有模块化设计技术、精益生产技术等核心技术,通过较高的模块化设计技术,可组成很多的结构和传动比,增强产品多样性。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多种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受聘担任本次项目的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项目组成员包括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管理合伙人杨娟,合伙人李波,律师卢颖、王姝娴和律师助理周龙等。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国茂股份本次上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全力协助公司完成上市方案设计、上市辅导、合规规范等重大法律事项,切实满足公司上市相关合规要求。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高效、勤勉、尽责、极富经验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公司及相关合作机构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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