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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1-18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入选《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员
近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公布了《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员名单,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苏州管理合伙人孙晓彦、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石家庄管理合伙人徐文莉入选其中。
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即“《CEPA投资协议》”)为解决两地间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投资争端设立了调解机制,以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制度。作为被指定的解决香港、澳门投资人与内地一方投资争端的调解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同内地、香港、澳门相关机构积极沟通,选聘了一批投资争端调解员,以满足内地与香港、澳门投资领域的争端解决需要。
孙晓彦律师和徐文莉律师分别凭借在国际商事法律纠纷、跨境投资法律纠纷和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纠纷仲裁、国际投资法律事务、公司法等方面丰富的争端处理经验,荣任《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员。她们将配合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发挥自身优秀的争端调解专业能力,为保障港澳投资人和内地一方之间的投资合作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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