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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11-19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茂名港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承办的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已于2018年11月1日获核准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是茂名市委、市政府为了落实“建深水大港、兴现代产业、造滨海新城”发展战略,整合港口资源,推动滨海大发展,于2012年8月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形成石化仓储、港口物流、工程管理、城市开发与营运四大业务板块,先后获得“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优秀企业”“中国企业文化建设典范单位”和“广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受聘担任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赵威律师以及律师刘亚楠、蒋嘉娜为本期债券成功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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