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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7-25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张家港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8年7月23日,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经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05次会议审核通过。

      张家港行成立于2001年11月,是全国首家由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17年1月24日,张家港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张家港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张家港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张家港行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张家港行利用资本优势不断增强业务创新能力和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扩大利润来源,降低营运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增强张家港行的核心竞争力。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提供了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项目主办律师为钱大治、李鹏、林惠、张强、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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