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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全国首例车辆产地欺诈案终审胜诉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玛莎拉蒂车主游某要求经销商“退一赔三”的请求。至此,历时3年,广受媒体和社会关注的“玛莎拉蒂原产地欺诈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经销商实现大逆转。本案一审认为经销商重庆爱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销售玛莎拉蒂车辆过程中存在原产地欺诈行为,判决经销商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即退车款130万,赔偿390万。该案是全国首例以原产地欺诈为由判决退一赔三的案例。一审判决后,重庆晨报、中国消费者报、大渝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媒体对案件进行了广泛报道,引发极高的社会关注度。
一审后,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重庆继续代理经销商提起上诉。2018年4月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本案终审判决,驳回游某的原审全部诉讼请求,为经销商免除近600万元的赔偿责任。
二审中,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经过大量走访、咨询、检索,确定代理新思路,组织新证据。除了从海关税则归类未改变等角度论证涉案车辆未达到《原产地条例》中实质性改变标准之外,最关键的是通过多方咨询和深度检索,查找到了决定本案走向的关键证据,帮助二审法官认识到通过车辆的车架号(VIN码)可以直接识别车辆原产地,从而纠正了一审判决仅以《车辆一致性证书》认定平行进口车原产地的错误,实现了诉讼的大逆转。
除了为经销商免除了近600万元的经济赔偿之外,本案的积极意义在于二审胜诉的结果,回应了一审判决后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维护了经销商的声誉;进一步明确了平行进口车原产地的判定标准(不能仅凭《车辆一致性证书》认定),为平行进口车行业的经销商提供了正面的可操作的参考样本。
本案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王致勇律师团队代理,王致勇律师、刘璐律师作为出庭律师,蔡银川律师、助理向恭谱、林皓然在法律检索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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