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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3-26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渤海汇金-天房集团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渤海汇金-天房集团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于 2018年3月21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函[2018]298号》确认通过审核。本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拟发行总金额为人民币14亿元。专项计划管理人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证评授予专项计划项下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为【AAAsf】,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为【AA+sf】。
天房集团是天津市属国有独资公司,经营业务以房产开发为核心,天房集团在精心建设普通商品住宅的基础上,横向扩大产业集群,投身社会保障性住房、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工业地产、城市综合体等领域;纵向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上下游10多个行业联动发展。
在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趋严的背景下,本项目帮助天房集团通过资产证券化完善了融资模式,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对于大型国企借助资产证券化盘活资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天津办公室受聘担任本资产证券化项目律师,为本次资产支持计划的设立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组成员包括合伙人韦祎、刘梦时,经办律师徐杨、魏博及律师助理侯宇、许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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