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德赛西威IPO项目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提供法律服务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官方微信
返回列表
2017 11-7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德赛西威IPO项目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提供法律服务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4次发审委会议审核。

      德赛西威以惠州研发制造销售为中心,在南京、新加坡、欧洲、日本分别设立研发中心和分公司。30多年来,公司全心致力于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空调控制器、驾驶信息显示系统、显示模组与系统、车身控制模块以及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产品的研发与制造,凭借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高品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受聘担任本次项目的发行人专项法律顾问,为德赛西威本次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项目团队成员包括许成富律师、程静律师、童曦律师。



上一篇: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财富证券-天津住宅集团限价房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下一篇: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海陆重工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

全球办事机构: 集团总部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苏州 长沙 太原 武汉 贵阳 乌鲁木齐 郑州 石家庄 合肥 海南 青岛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斯德哥尔摩 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