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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0-17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特一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17年9月28日,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经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53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
特一药业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药品、化学原料药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止咳宝片、血塞通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银杏叶分散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金匮肾气片、红霉素肠溶片、依托红霉素片、罗红霉素胶囊、阿莫西林胶囊、阿咖分散等。
公司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形成了以特一药业、海力制药为主的药品制剂生产基地;以新宁制药、台山化工为主的化学原料药、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以特一海力为自产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平台;以海力医生为代理产品的营销、流通配送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供、产、销“一体化”经营,实现了资源集中、优化和共享,促进内部分工明确和协作高效的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4亿元(含3.54亿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新宁制药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
本次特一药业发行可转债项目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唐都远律师、黄媛律师、贺春喜、张思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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