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峥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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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峥  律师

业务领域

  • 文化传媒影视娱乐领域:为电影、电视剧、话剧、综艺节目等作品的剧本开发、创作或影视改编权购买、立项、投融资或者联合投融资、建组摄制或者联合摄制、后期制作、植入广告、宣传发行、影视作品的衍生产品开发等影视版权链的各个环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解决影视作品版权链各环节的具体法律问题,处理影视作品出品流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实操性法律事务,担任影视制片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帮助制片公司实现影视版权价值最大化,为影视制片公司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上市融资、版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知识产权领域:为着作权许可、转让、版权维护等方面提供相关专项法律服务,代理版权纠纷案件的出庭诉讼;代理专利、商标案件的诉讼维权。
  • 公司法领域:担任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律顾问,处理、解决公司日常法律问题,商业交易中合同审查、参与重要商务谈判、列席见证公司会议决议、为公司业务开展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帮助公司预测、防范、规避交易风险和相关法律风险,为公司股权转让、股东权保护、并购重组、及公司创业板、新三板上市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全程代理公司案件的诉讼。

专业经验

  • 文化传媒影视业法律服务: 律师执业以来,主要从事于文化传媒、影视娱乐、艺人经纪、媒体广告等文化产业类公司领域的法律业务。曾担任多家文化传媒、影视娱乐、广告、商业演出、艺人经纪等文化产业类公司的法律顾问,曾为二十余部影视作品担任全程法务顾问;曾为怀柔区政府主办的首部百老汇原创音乐剧《何处寻爱》版权事宜参与谈判、合同起草修订,为该音乐剧的版权许可、转让、商业演出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曾为《大明宫词》、《沙场点兵》、《韩国语进程》、《周渔的火车》等电影、电视剧等影像作品的着作权纠纷及剧本版权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代理诉讼。为多家影视公司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成功代理乐视影业联合摄制项目中有关投融资合同纠纷的诉讼;为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北京卫视、北京市文联、《财经》杂志社、中影、乐视影业、香港焯艺、吉安永禾、华策、世纪影业、新影等等大型媒体、影视公司、事业单位提供合同审查、项目谈判、投融资专项、代理重大诉讼等法律服务。
  • 知识产权方面:曾成功代理澳华公司专利纠纷案,福建莱克石化公司的莱克 润滑油品牌的驰名商标申办、维护、及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曾与主任律师一起成功代理全国首例TMT商标信托纠纷案;
  • 诉讼案件方面:曾先后代理了六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诉案件,其中,有一件再审申请案件被裁定发回重审;有两件被申请再审的案件,依法驳回再审。2013年代理的山东临沂融汇建安公司再审申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经两次听证程序,依法裁定提审。2014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最终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的判决书。
  • 仲裁案件方面:曾代理北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仲裁案,内蒙古凯创集团公司的项目承揽纠纷仲裁案 ,曾与主任律师一起成功代理中国东明公司诉美国德克萨斯公司国际贸易仲裁案,法国马可波罗公司投资纠纷案;
  • 刑事案件方面:2010年—2015年期间,成功承办了多起刑事案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会见、出庭辩护中积累了一定的刑事诉讼执业经验。曾为多名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依法做从轻、减轻辩护成功。

工作经历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 律师
  • 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行政主管
  • 司法部主办、中央教育三套播出的法治专题性栏目《法制播报》、《看法》专栏 电视专题片编导
  • 最高检察院影视中心主办 中央教育三套播出的法治专题性栏目《法治中国》栏目 电视专题片编导
  • 香港《中国法制》出版社 北京区主编
  • 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部(现央视2套)1997 经济信息栏目 电视专题片编导

教育背景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在职法律硕士
  • 中国河北大学 法律专业
  • 中国河北大学 新闻专业

社会兼职

  • 中泰经济法研究所 特邀研究员
  • 香港《中国法制》出版社 特邀记者

学术成果

  • 《法经考释》副主编、《法学辞源》分科主编、《中国金融大辞典》编委

工作语言

  • 中文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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