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 Partners
位置: 首页 > 合伙人崔少梅 律师
- 教育:法学硕士
- 电话:021-52341668
- 传真:021-52341670
- 邮箱:cuishaomei@grandall.com.cn
- 地点:上海
业务领域
- 专业从事私募、并购、建筑房地产、不动产、金融和外商投资及证券、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业务配套法律服务及公司治理法律服务,公司收购、兼并、重组业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融资、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期货、权证、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发行法律业务及诉讼业务。
- 担任IPO项目主办律师,为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某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的重组、改制、A股上市提供法律服务。
- 曾参与长江电力的重组、改制、A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曾参与网宿科技的重组、改制及发行提供法律服务;曾参与山东三角轮胎的改制及整合提供法律服务;曾参与金新信托的破产重组等法律服务。
- 曾参与国内多家知名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代客理财、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先后担任以下项目专业法律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服务: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收购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兴业银行收购华联信托项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内控制度梳理及修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银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中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海通证券设立海通金中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通季季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通稳健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惠天下——香江1号”国际行业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君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受让限售流通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君得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申请;国泰君安证券易方达增强型“深100ET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QDII资格申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QDII资格申请等。
- 曾为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某商业银行、麦格理证券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直接投资、瑞士利顺金融公司与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曾为诸多跨国公司和海外私募基金在华从事直接投资、收购房地产项目及上市前投资提供法律服务,在海外收购者和投资人在华从事反向收购、过桥贷款以及其他诸多跨国交易方面具有深厚的经验。
- 曾参与上证50ETF股票指数基金发行、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设立、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嘉实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南方宝元债券投资基金设立、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等提供法律服务。
- 曾参与为苏嘉杭高速公路收益权信托项目、莘奉金高速公路收益权信托项目、武钢创设权证、建国公寓回转式信托计划、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银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鲁信第一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上海外环隧道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进行融资项目、上海磁悬浮通过信托方式进行融资项目、爱建新城地下商埠铺位租赁权集合管理信托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最近两年在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域为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中信银行、花旗银行、上国投、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投资基金、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航天科技等企业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
- 在民事领域曾成功代理过证券投资及回购、股票交易、权证交易、国际贸易、贷款及担保、委托理财、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利益兑付、破产清算、保险理赔等诉讼案件;在刑事领域曾成功代理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贪污受贿及其他传统犯罪等案件。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 律师
- 上海交通大学 民商法硕士
- 上海社会科学院 金融刑法硕士
- 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