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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7-5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は昆山市技术改革金管理暂定规则にリーガルサービスを提供します
2017年6月13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昆山市工业技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拟成立昆山市工业技改基金。
昆山市工业技改基金设立的目的为推动昆山市先进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升级与生产力提升,引导金融社会资金在昆山市技术改造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促进昆山市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实际形势。为规范技改基金的运作,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特发布《山市工业技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就基金的管理、投资运作、风险控制、收益分配、终止和退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苏州办公室全程参与了该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提供了包括草拟、列席会议、提供法律意见、修订等在内的法律服务。项目团队成员包括葛霞青律师、邬钰莲律师、李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