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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が受任起案した《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が正式に公布されました
2017年5月2日,贵州省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16年12月25日经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3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贵阳)事务所受托起草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顺利通过并公布。
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后,拥有立法权的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虽《立法法》修改为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课题,但设区的市、自治州具有立法经验的人员不多。鉴于此,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贵阳办立足既往经验,成立专业立法团队,目前立法团队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单位认可。
2016年5月6日,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贵阳办接受毕节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起草《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接受委托后,立法团队根据立项资料确定立法目的、拟定调研清单,深入毕节市辖区主要饮用水水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饮用水水源管理机构、环保局等单位开展调研,编制完成调研报告,从饮用水水源保护现状出发,结合国家及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初步确定条例的结构、框架及主要内容。据此,立法团队完成相对全面的参考资料汇编,并起草完成《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初稿,经过十二次的修改与六次论证,最终完成《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定稿并提交毕节市环保局。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贵阳办的立法团队由白敏、陈小平、郑世红、卫欢、李德学、王海蓉、谭琪、赵雪、聂莹莹等律师组成,白敏律师担任团队负责人。目前,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贵阳办已经受托起草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州省有线广播电视维护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在起草《贵州省通航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参与地方立法服务已经发展成为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贵阳办政府法律服务业务的重要内容,是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贵阳办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