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第六期业务培训于2017年10月14日顺利举办 - 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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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0-23

2017年度第六期业务培训于2017年10月14日顺利举办

      10月14日,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2017年第六期业务培训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由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学院主办、北京办公室承办,特邀着名民法学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孙宪忠教授,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刘建刚副庭长,举办主题为“民法总则对民商事审判影响力”的专题讲座,具体分为 “ 中国《民法总则》分析”及“ 《民法总则》若干重要条款解读”两大部分。

      14日上午首先由孙宪忠教授主讲“ 中国《民法总则》分析”。孙教授指出,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发挥基础性、贯穿性、全局性的作用。孙教授接下来分析了民法典的特点以及立法优势,探讨了民法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差异,以及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并对民法总则个别章节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在座律师们被精彩的讲座内容深深吸引,纷纷踊跃提问并与孙教授展开了热烈的研讨交流。下午由刘建刚副庭长主讲的“《民法总则》若干重点条款解读”则更加注重实务角度的分析,首先从法源的角度探讨了法律与习惯,并列举了实际案例加以说明,而后讨论了民法总则实施后的法律适用规则,并对法条中具有争议性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说明。刘建刚副庭长的讲解引发了在座律师的广泛探讨,大家纷纷结合各自的执业实践提出自己的观点,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院,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自1995年国家物权法立法开始到物权法颁布,一直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立法专家。发表独立专着六部,合作专着十余部,在重要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余篇。

      刘建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法学博士。从事民商事审判十五年,出版专着两本,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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