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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04-24
2017年度第二期业务培训于2017年4月14日顺利举办
2017年4月14日下午,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2017 年度第二期业务培训顺利举办。本次培训由上海办公室合伙人陈学斌律师主讲“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差异”,并特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国伟律 师主讲“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其设计”。
本次培训通过在上海办公室现场进行并同时经视频会议系统向各办公室直播的方式举办。现场参与培训的人员约十余名,北京、南京、深圳、杭州、武汉、苏州、太原、济南等办公室通过视频方式参与了本次培训。
首先,陈律师结合其所着文章《浅析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差异》,指出律师在执业过 程中不仅要重视自身的法律素养,还要加强对商务问题的认识;另外特别提到律师要重视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并以此引出顾律师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其设计”的解读。随后,顾律师就合同起草、审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争议解决条款问题,从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常见仲裁条款的效力及仲裁条款的设计六个方面向在座律师分享了他的经验及体会,并就仲裁方面的问题与在座律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