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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1-8
2016年度第十期业务培训于2016年10月28日顺利举办
2016年10月28日下午,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2016年度第十期业务培训顺利举办。本次培训由上海办公室朱奕奕律师主讲“上市公司章程中反收购条款之法理审视——以十五家上市公司之章程为分析对象”。
培训中,朱律师首先简单介绍了上市公司章程中反收购条款的研究背景,并从反收购之前提、增加收购方义务、限制收购方权利和维护管理层四大方面出发,以十五家上市公司章程为分析对象,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八大反收购条款一一做出解析。随后,朱律师基于监管部门视角就八大反收购条款从法律角度提出了质疑,再逐一分析各类反收购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并进行了总结。最后,朱律师还与在座律师就上市公司章程中反收购条款的各种法律问题展开了积极的探讨交流。
朱奕奕,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事务所证券部律师,民商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业务。论文《共同侵权认定论》获华东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在台湾地区《月旦民商法杂志》、《东方法学》、《东南法学》及《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多次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多次参与“两岸民商法论坛”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