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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11-12
2014年度第十一期业务培训于11月7日顺利举办
2014年11月7日下午,山西隆诚(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第十一期业务培训顺利举办。
本次培训由上海办公室合伙人韦玮律师主讲,培训主题为“外管37号文(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实施实践”。
本次培训通过在上海办公室现场进行并同时经视频会议系统向各办公室直播的方式举办。 上海办公室约六十名律师现场参与培训,北京、深圳、杭州等办公室通过视频方式参与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中,韦律师首先介绍了个人境外投资外汇政策的演变过程及37号文的出台背景。随后就“37号文”与原“外管75号文”相比的重点变化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扩范围、简流 程、宽流出、强事后。随后就上述两个文件在定义、程序、境内资金、股权激励、法律责任等 几方面规定的差异做了具体的对比分析。最后,韦律师还就“37号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在座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