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 of Law Safeguard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R Initiative - Grandall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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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05-6

Rule of Law Safeguard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B&R Initiative

      完善合作理念,着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虽然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已落下了帷幕,但关于它的讨论仍在继续。

      4月25日至27日,远道而来的各国嘉宾,用不同的语言,共话同一主题,总结经验、凝聚共识。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已进入务实合作阶段,各方普遍认为,加强法治建设已成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

      廉洁之路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2017年5月,在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向世界发出了要让“一带一路”成为廉洁之路的倡议。

      两年后,在第二届高峰论坛期间,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再次表达了国际社会携手打击腐败、共建风清气正的丝绸之路的坚定决心。

      根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咨询委员会提供的最新数字,截至2018年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总量已超过6万亿美元。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700亿美元。2013年至2018年,中国与24个国家建立了82个经贸合作区和工业园区,总投资超过280亿美元。

      随着投资项目不断增加,投资金额日益增长,投资区域更加广泛,“一带一路”的建设为世界经济增长带来新动力。同时,如何保证资金、项目不被腐败所染指也是一项艰巨挑战。

      廉洁是“一带一路”行稳致远的现实需要。廉洁意味着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将一个个“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建设成廉洁工程,才能让“一带一路”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中老铁路项目2015年12月2日启动,2016年12月25日开工,计划2021年12月竣工通车。截至2019年3月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1.3亿元。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王同军看来,中老铁路建设过程中,两国有关部门联合制订了《中老铁路项目建设重点环节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实施全流程风险防控,保障了铁路的建设。

      两年来,中方与有关国家反腐败机构互访交流不断,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一带一路”规则标准国际研讨会等多边合作框架下,加强反腐败政策和法治对话协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在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指引下,廉洁丝绸之路建设已经迈出坚实步伐。

      全面深入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频繁的贸易往来带动知识产权领域交流日益密切。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

      “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同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4月2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讲话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事实上,早在2017年5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签署了《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这是中国政府与国际组织签署的首个有关“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文件,标志着双方将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全面深入合作,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发展。

      2018年8月28日至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在北京举办了2018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作为此次会议的主要成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正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致辞中所说,“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除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双边事务,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反腐败国际合作更加密切

      “一带一路”为中国和世界共享发展机遇创建了新平台,为国际合作开辟了新模式。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共同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已成为各方共识。

      2016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沿线国家——肯尼亚,签署了两国间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作为双方条约签署过程的参与者,在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晓鸣看来,尽管“一带一路”建设沿线各国文化各异、法律各异,但这并不是各国加强反腐败合作的障碍,“中国几乎与沿线各国都具备了开展刑事司法合作和引渡合作的法律基础”。

      张晓鸣认为,沿线的所有国家几乎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近年来,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反腐败政策对接,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和相关双边条约为基础深化反腐败务实合作,围绕‘一带一路’区域互联互通标志性项目,坚决打击商业贿赂,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77个国家缔结55项引渡条约、64项司法协助条约。反腐败合作已纳入中国与有关国家“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文件,反腐败双边合作更加密切。法制网2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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